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