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实务中,办理贷款时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怎么区分?

2025-04-28 17: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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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商业银行实务中,办理贷款时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区分:还贷利息: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3、利息收入(interest revenue) 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包括: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如购买国库券,重点企业建设债券、国家保值公债以及政府部门和企业发放的各类有价证券;企业各项存款所取得的利息;外单位欠本企业款而取得的利息;其他利息收入等。

回答2:

你好,应收利息是资产类科目,利息收入是损益类科目。
如:2007年7月1日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600万(利率为3%)。由于这张定期存单要到2008年7月1日到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2007年12月31日,对已经持有的半年需计算利息,(600*3%*6个月/12个月=9万)而这笔利息尚未收到,这时,作分录
借:应收利息 9万
贷:财务费用 9万

到了2008年7月1日,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618万(备注:利息和本金)
贷:财务费用 9万
贷:应收利息 9万
贷:银行存款(定期存款) 600万
希望对你有帮助,顺祝好运~!

回答3:

还贷利息: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