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监测材料 是申报材料吗

2024-11-29 20: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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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审批程序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如下:1、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2、审核。根据相关要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以农业、工商、税务、银行四部门汇签文件,将书面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3、审批认定。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成专家组,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资格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和拟予认定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报市农业产业化促进委员会审议确定后,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发文向社会公布,并颁发“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证书(牌)”。复审工作采取审核上报材料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产业化办公室将根据需要组织人员,深入有关企业、农户以及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得出符合实际的复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