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在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通过网上通缉等方式追逃。在刑事司法中,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未经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刑拘在逃的人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所以刑拘在逃的人不一定有罪。当然既然已经被公安机关追逃,建议相关人员还是找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说明情况更好。
理论上是有的,但在现实社会中很少很少的。刑拘的前提是他触犯了刑法(是犯罪了而不是一般的违法)的,刑法是我国最严厉的国家基本法律,公安局刑拘的前提条件: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与人民检察院适用拘留条件相同)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与人民检察院适用拘留条件相同);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下,被刑拘的想无罪释放的可能性非常非常的不可能的,你想啊,如果无罪释放了,就是说他人是没有犯罪的,既然人家没有犯罪,你公安司法机关为何刑拘人家啊?这不就是冤案吗?既然是冤案,那么就会产生国家赔偿,甚至有的公安司法人员就会涉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罪名而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一次要被刑拘的是他们的,要被判刑的也是他们的。你使劲的开动你聪明的脑袋想想,他们会么?另一个他们会“办”他们吗?呵呵呵
当然有啦,刑拘只是有犯罪的重大嫌疑,还没经法院定罪,法院开庭审理时只要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都有可能无罪释放的
有的,案件在未审理定性之前都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重点嫌疑,并不是罪犯。
有啊,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