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财产如何分配

2024-11-22 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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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父亲去世的财产如何分配,要依据有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而定,当事人可按继承法的规定处理。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母亲的继承顺序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遗产的分配: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7、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8、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9、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10、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纠纷的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回答3: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既包括遗产,也包括遗债。房产、应收款和应付款的一半是母亲与父亲的共同财产,另一半才是遗产。分得财产的同时,承担相应的债务。假设房产价值40万元,应收款60万元,房子贷款20万元,100万的财产,20万元的应付款,50万元的财产与10万元债务是你母亲的财产,另一半才是遗产,由于你爷爷放弃继承,能参加继承的人只有三个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共三个人分遗产,每人约分17万财产、3.333万元债务。如果你姑姑不同意,就到法院起诉吧。

回答4:

你好,房子属于你父亲与母亲共有财产,你母亲占产权50%,父亲的50%产权在去他世后,由你母亲、你、奶奶(爷爷放弃)三人平均分配继承。如果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那么奶奶在继承父亲遗产的同时,还要按比例承担还款责任。至于你的姑姑,她不是你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回答5:

分割遗产不仅包括债权,也包括债务。就房屋而言,你奶奶所能得到的份额并不多。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房屋的二分之一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你母亲的。余下的二分之一由你母亲、你奶奶和你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平分,也就是说你奶奶只能得到其中的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