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股东及变更名称时会发生,这完全不影响你跟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这公司确实是原来的公司。现在的公司要跟你签新的劳动合同,只要与你原来的待遇一样或者更好,你是可以签订的,但要保留你在2009年就入职这公司的证据。当然如果你原来所签的合同未到期,你可以拒签,但可能有引起新老板的不满,也许你会被辞退,这时,你可拿上原来所签署的合同到劳动局要求劳动仲裁,公司违约,你一定可以获得补偿甚至双倍补偿金的赔偿。
如果在很在乎这份工作,建议还是签新合同吧,保留入职证据以后用,现在是谈不上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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