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对个人转让著作权便免征营业税。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个人转让著作权一直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税务总局解释称,原营业税及“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著作权的免税范围,均包括作者发表文字作品收取稿酬的行为。故此,作者发表文字作品收取稿酬,“营改增”前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则是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