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的限制如下:(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所以,为了保证能做到以上的几条,建议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要到外地打工。
可以、要经过相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