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谈几点自己的看法:1、你所说的遗嘱见证表述不是太确切,对于遗嘱的见证本身存在于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及录音遗嘱当中,且见证人不少于2人,并排除在《继承法》第18条所列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之列。2、代书遗嘱本身就得有见证人在场,且不少于2人,只要不是《继承法》第18条所列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都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所以律师肯定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3、《继承法》第17条第三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所以,即便是律师代书,只要不是《继承法》第18条所列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那么他同样可以作为见证人对遗嘱进行见证。4、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法律行为,其所立遗嘱的效力与受益人在不在场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所列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即可成立,在其死亡后便可生效。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当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