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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刮墙倒砸人房 不可抗力也要赔
本报讯(通讯员 余敬海 熊俊宝 记者 刘丰) 一阵狂风刮来,将一家的“马头墙”刮塌,并将邻家的房屋砸坏。昨日,竹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房主张某赔偿邻居损失18436.56元。
2009年4月15 日,一阵8.7级狂风袭来,竹山县田家坝镇移民张某在建的4楼外马头墙塌落,砸在相邻周某2楼的现浇板上,致使现浇板粉碎性断裂,房屋不同程度受损,2楼装修报废,各项损失计35436.56元。为协商赔偿事宜,原告周某考虑到邻里关系,主动提出只赔1.8万余元,而被告张某却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竹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大风来袭确属不可抗力,但是马头墙的塌落,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只有在建筑物符合建筑质量安全标准,完全系外力原因致其塌落时,方可认定为不可抗力,才能免除建筑物所有人的民事责任。
这事房屋主人没得责任,受伤的人也是
无辜的,没办法,只能你来负责任了。
这个肯定是包工头和业主负责,当然二者也有责任之分
你是工头?你的工人出工伤,当然是你负责。
施工队负责,不过施工队没钱了就无可奈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