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政策未出台前建的住宅农村住房面积比较大.面积超出新政策的规定.这种情况国家要收取超出面积费吗?

2025-03-14 00: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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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村建房允许的最大面积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第九条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

农村自建房新出四大标准:

二、禁止占用耕地建房

其实在农村在耕地上建房的还不在少数,有一些确实是因为农村宅基地资源短缺难以申请,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小编要提醒的是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新的政策法规处理方法是责令退还土地,而且建造的房屋也将会被拆除,其实受苦受累的还是农民。

三、禁止私自修建三层以上农房

三层以上的农房涉及到安全性所以需要专门的建筑队设计建造,所以在农村是禁止农户私自修建三层以上的农房的,如果农户有需求,需要提前向当地政府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成功后才能动工。这项政策规定也是为了加强新农村建设,利于农村房屋的整体规划。

四、禁止房屋随意翻建

在农村如果要重新修建房屋时一定要先取得政府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且还需要向村委会打报告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后才能翻修,所以农村的房屋是不能随意翻建的,如果没有这些流程,后期花的冤枉钱可比这个成本大的多,农村人都懂得。

扩展资料:

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现有宅基地面积超限额的农户,在按规划申请旧房拆建、迁建时,应核减超限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