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买家收到货那天算起。
一、买家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申请条件:
1、提出的商品需在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类范围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类参见《"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商品品类划分》。平台依据商品品类划分后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于2014年3月12日正式上线执行,具体约定以商品服务标签为准。
2、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发起申请 ;买家在七天内已要求卖家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而被卖家拒绝,或无法联系到该卖家,或卖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
3、买家的服务申请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申请金额仅以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为限;
5、买家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申请,商品需完好。
二、“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申请流程:
1、在满足上述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买家可在“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页面通过"退款/退货”或“申请售后”通道向卖家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申请;
2、在收到买家“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申请后,淘宝有权根据协调情况要求交易双方提供必要证明,并确认及判定;
3、当淘宝根据相关规范判定买家“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申请成立,则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自卖家的支付宝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先行赔付给买家。
PS: 非商品质量问题的商家包邮商品,由双方分别承担发货运费
在签收货物(以物流签收单时间为准)后7天内 (如有准确签收时间的,以该签收时间后的168小时为7天;如签收时间仅有日期的,以该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
“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用户(包含淘宝商城商家,下称“卖家”)使用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
具体为,当淘宝网买家使用支付宝服务购买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 在签收货物(以物流签收单时间为准)后7天内 (如有准确签收时间的,以该签收时间后的168小时为7天;如签收时间仅有日期的,以该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若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卖家有义务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若卖家未履行其义务,则买家有权按照本规则向淘宝发起对该卖家的投诉,并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
收到快递开始算
收到货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