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通过你的描述,首先要看你朋友在公司是否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如果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职务,则有可能对外构成有效代理,即代表公司与他人订立民事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如果你朋友明显超出职权或者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你朋友超出职权而订立合同,该合同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公司追认,合同有效,反之无效。如果你朋友与公司并无关系,合同自始无效。
他虽然写你公司的名,但没有盖你是公司的章。那关你公司什么事??除非那张协议上面有印你公司的名称和电话号码地址。在这种情况下,你就要先报警。
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着公司名益是不可行的,出事后公司要追检此事的,那是有法律责任的,如果真的公司没盖章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
你好!如果是在人家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出了事人家公司肯定不负责了,因为人家没盖章,按照法律的话,人家也是有道理的了,这样的话,如果真的出了事,你就只能找你那个朋友了,
如果没盖章就不会担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