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敏感区与敏感保护目标不完全等同,书上说的很清楚,后者范畴很广,前者就是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那几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八条 本名录自2008 年10 月1 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 号)同时废止。已经废止了的名录,技术方法教材也已经不再引用这个名录,徐颂老师的习题从09年至今好像还是一直引用,还真让人头痛
个人认为市场应该不属于环境保护目标,但书上就这么写的,没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敏感区第三条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