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不属于遗产。
购买后应该归属您,但过户给儿子,产权已属于儿子,女儿无权分房。
通过诉讼也难以争取权利。
从你所说,如果能证明儿子是用共同财产买的,则有相应份额,若不能证明,就没有份额
需明确有是,你们居住的房屋已经不是公房,你儿子买了这个房子并过户到他名下,该房屋变为他的财产。你女儿要分房屋,只能与你儿子协商,如果你儿子不同意分给她,她对该房屋就没有共有权属,依法不能主张分割。
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您儿子的名字,而且是您儿子出资购买的, 那么这个房产应当属于您儿子的个人财产,您女儿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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