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这样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