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即国际法。它的法律性质:1国际法 是法律,因为它是由对国际社会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行为规范组成的;2国际法主体若违反国际法的规范,将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并由此而承担那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3国际实践已经表明,国际法作为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不仅为世界各国所公认,而且也为各国所遵守.国际法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它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 国家之间 的关系即国际关系,包括国与国之间在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关系.其本质是公法,不像国际私法是国内法.其法律关系的主题不同,创制法律的方式不同,强制实施方式不同.国际法的法律性质,1国际法 是法律,因为它是由对国际社会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行为规范组成的.2国际法主体若违反国际法的规范,将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并由此而承担那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3国际实践已经表明,国际法作为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不仅为世界各国所公认,而且也为各国所遵守.
相对于国内而言,《国际法》是一个新的知识领域,其效力及于更广阔的空间范围,适用于国际关系的广泛领域,不仅包括国际关系中政治、外交、军事、法律等领域的关系,而且还包括经济、科学技术、海洋、极地、空间等领域的关系。调整各个领域国际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构成国际法的分支,如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条约法、外交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组织法、战争法、中立法、国际争端法等等均是国际法的组部分,因此《国际法》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