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
因此,发现传销行为,应当向传销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举报。对将他人骗往异地、限制人身自由从事传销的,向传销行为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传销行为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上课的具体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其具体运作的方式及书证、物证等,以便执法机关更加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传销行为。
我也想举报传销,但全要实名制,亲戚们都在做安然华旗,我也被勿悠去合肥运营中心听了一段时间课,每天两个小时洗脑,经常到处开会,费用都自理。什么干一二年,年薪百万,合肥几位头头一年都拿一千多万。就是拉人头,必须要办会员21358元买产品自用,才能享受公司奖金制度,我呸。拉不到人头,发展不到下线,一分钱没有。我也打听到,有的人干了两年没挣钱还到处借钱,所以说披着合法的外衣祸害了许多做发财梦的人,望合肥市政府管管,不然合肥市民受骗人更多。听说安然公司合肥内部有关系。我少写点怕打击报复
现在去经侦大队报案,就会受理了
让公安部门者去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