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费与劳动合同之间的问题

2025-04-30 09:51:5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交保险也是有过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偿

回答2:

这看来是个一拍两散的节奏了。你们老板本身不帮你交保险就偷错在先,不能因为你是年少无知他就没责任的 他又不是小孩子 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把劳动合同 或者能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的材料(比如 工作证,岗位牌,工资条等)递上去 要求单位赔偿你自工作日到如今的所有逃缴的劳保费用 另外 你们老板还会被罚款 本人都可以不露面的。让你们老板横! 还有一点劝劝楼主 以后辞职走正规途径 别任性了 找工作还是要找正规缴纳社保的企业,才有保障。

回答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及时给劳动者办理社保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书的必备条款。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