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退休另一方有低保的便立即终止吗

2025-04-29 10: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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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现行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事实上,是否取消低保,仍然应当根据整个家庭的收入情况而定。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继续享有低保待遇;反之,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及时取消。


一、低保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城乡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分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1)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弄虚作假的。

(2)拒绝接受低保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3)家庭成员自费(不含社会各界或亲戚朋友资助)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

(4)家庭成员中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

(5)有高额价值收藏、买卖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城市低保标准馈赠、礼金支出的;平时穿戴具有较高经济价值首饰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6)拥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移动电话等非生活必需品或家中饲养观赏性宠物的。

(7)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单件价值在1000元以上)家用电器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近一年内装修现有住宅,且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拥有一定经济价值、可租赁的闲置住房的。

(8)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或因其他违法行为正处于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9)申请人的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10)符合就业条件无正当理由半年内连续两次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11)按规定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