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从法律规定来说,不属于被禁止事项。
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因此,只规定了同一律师不得担任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但没有明确指出禁止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接受同一案件中原告、被告的委托,同时担任诉讼代理人。
但是,根据具体案件,如果原委托人认为其委托的律师与被告所委托的律师,互相之间的关系可能会造成对其不利的利益冲突,当事人是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回避律师的,最终结果由法庭决定,因为法律上并不禁止这种情形。
不算,刑事诉讼法规定同一律师不得同时为同一案件两名被告人辩护,但对于律所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