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则无期待可能性,或者根本就算不上刑法上的犯罪行为,A的说法错误。
B中,丙构成的是帮组卖淫罪,而不是组织卖淫罪
C中,贪污罪应该是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如做假账之类的)单位财务行为,而两人不是骗取,是秘密地窃取,不构成贪污罪,而是盗窃罪
D中,貌似有点像保险诈骗罪,但是实质上却不是保险诈骗罪,诈骗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从而使得财务所有人、占有人基于认识错误交出财务的行为,这里有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但是由于是保险业务员与投保人之间串通好的,根本就没有人“认识错误”,从而交出财物的行为就根本不构成诈骗,只能定贪污罪。
没图片
选B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