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正规农药厂生产的农药,一般都具有完整的标签.一个完整的标签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产品介绍(或使用说明)这是每种农药标签上都应有的内容,而且产品介绍的内容与该药的属性相符,不夸大其词,文字清楚,语言通顺,无错字、别字。叙述的内容应当包括该药的特性、适用范围、适宜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间和注意事项等。假冒农药的介绍往往字迹模糊不清,任意夸大该药的作用, 甚至有错字和别字,叙述内容不完整,语句不通顺等,一般仅从字迹模糊和有错字、别字、病句等现象,便可断定该药属假冒农药或不合格农药。
二、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注册商标”四个字;二是商标图案,二者缺一不可,在进口农药的标签上,“注册商标”用符号“R”代替,假冒农药一般没有“注册商标”字样或图案,即便有也会略有变化。也有些假冒者全部照搬别厂的商标,但多数在标签上不写自己的厂名或真实的厂名,,或仅写上地址不详的厂名。此外,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原版采用别厂的标签,仿印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只要和原标签一对照,便可显露破绽。
三、准产证号为了加强农药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杜绝伪劣农药混入市场,1989年以来,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化工部、省化工厅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完善和颁发实施了农药准产证制度。制度规定:凡是生产农作物、森林、蔬菜、水果、家庭等方面的化学药剂、微生物药剂及其他药剂的企业、院所、农药加工、分装和兼营农药生产的企业,不论其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一律申办或补办准产证,未取得准产证的企业不允许生产和销售农药,凡是己经取得农药准确性产证的厂家,所生产的产品一般都有是合格产品。因此,在判定农药的真假时,可以从是否有准产证进行判断分析,假冒农药的厂家是没有准产证的。准产证农药标签上的反映是准产证编号。进口农药无准产证编号。
四、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登记证号是农药登记证的编号。农药登记是由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农药检定所负责办理的。农药登记的有无,是判定农药产品“可信度”高低的重要依据。
五、质量标准从1992年开始,农药厂家必须在标签上注明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一般由国家或省级标准局认可并颁布实施。其类别主要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省级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假冒农药一般无质量标准。
六、生产日期或批号国内农药一般仅有批号,表示出品的年、月、日;进口农药一般既有生产日期又有批号。所有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一般都有生产时间或批号,并能在标签上反映出来。假冒农药则可能残缺不全。
七、规格和剂型规格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效成分含量规格,一是包装规格。包装规格主要在包装上注明,有效成分含量规格则须在农药标签上注明。剂型则表示制剂的类型,如乳油、可湿性粉剂、颗粒剂等,假冒农药一般无规格和剂型。
八、有效期和厂名、厂址有效期是指从生产到开始降效、变质所经历的时间,正规厂家生产的农药一般都在标签上注明有效期,而且厂名、厂址清楚详细,有些还注有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电报挂号等。假冒农药这部分内容模糊不清或根本没有。
农药,既不能吃又不能尝,它的真伪,涉及到千千万万农民的切向利益。因此,在购买农药时,不要贪便宜购“水货”在农药的标签上多留个心眼,认真辨别真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