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其次,当事人不要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根据你的问题,可以认为,你想要离婚,但是一审没有判离,在距离下次起诉离婚期间,因为对方的银行存款没有被法院保全,你很担心对方会转移财产。
在此要说的是,对方对于其合法财产,有所有权有支配权,在解除保全之后,支配自己的财产,是天经地义。
如果对方有到期债务,债权人如果与你 关系很好,亲戚之类的,可以通过起诉再来申请保全。
除此之外,还行咨询相关律师,实务方面有经验,或有更好的办法。
没有发烧吧,没事别离呀’能过就将就吧,∞
你请律师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