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让人不可理喻的是,古代洪洞官场极力美化自己的腐败行为,甚至不惜树碑立传,掩耳盗铃。1929年广胜寺下寺破败不堪,官方和乡绅不是想方设法筹措资金,重修名寺,而是盗卖国宝,为已树碑。当时的县长张梦曾,乡绅卫竹友、许俊、贾绍康及劣僧贞达和尚,为平息民愤重修寺庙,竟将寺内的国宝元代壁画剥离下来,以1600元银洋卖给了文物商。他们自知此举,遗祸先祖,骂名后世,不得已树碑为自己辩解。《重修广胜下寺佛庙序》:“……去岁,有远客至,言佛殿绘壁,博古晋雅好之,价可值千余金。僧人贞达即邀士绅估价出售。众议以为修庙无资、多年之憾,舍此不图,势必墙倾椽毁,同归于尽……”试想:洪洞明清以来一直是三晋富县,吏绅家私巨万,但无人愿为公益事业舍却私利,只好剜肉补疮。如今流落美国的那幅国宝壁画,隔着大洋,向我们诉着当年的那件卑劣之谋。
“洪洞县衙没好人。”虽然明清时洪洞县衙里贪官污吏辈出,但令人更奇怪的是,历任洪洞县官,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洪洞发迹,后来升到了知府、知州,甚至更大的官。这印证了中国的一句俗话:“贪官升迁易,清官升迁难。”这种现象,不仅是洪洞县的悲哀,而且是数千后中国吏治文化的悲哀。如果上层不腐败的话,基层的小小洪洞县令焉敢为非作歹、迫害贤良、掩耳盗铃、盗卖国宝而又步步升迁,飞黄腾达?漫步在洪洞县的时候,我的心情特别复杂。一方面是惊叹洪洞人创造了无与伦比的历史奇迹,另一方面也使我看到了吏治文化中最丑陋的一面,最腐败的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