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政法机关一项长期自身建设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抓紧、抓实、常抓不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各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和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任务,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突出执法理念教育,为规范执法夯实思想基础。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加强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执法理念教育,实体与程序并重执法理念的教育,监督与配合并重的执法理念的教育,公正与效率并重的执法理念教育,依法办案与运用刑事政策并重的执法理念教育,使执法活动既有利于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突出机制体系建设,为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科学管理业务工作,完善各业务部门的执法责任、错案范围、追究程序,重点加强对重点部门、热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规范司法权的正确行使;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在加快办案节奏的同时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果和效率的统一。
3、突出信息化建设,为规范执法提供科技支撑。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找准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案件管理系统、侦查指挥系统、网络办公系统、审讯监控系统和远程通讯系统建设,有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突出队伍专业化建设,为规范执法提供人才支持。培养办案人员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理论知识、思维方式、工作技能等素质。加大培养和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司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建立符合司法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的人员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分类管理。
(作者单位:如皋市检察院如皋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