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卡官方又叫“医保电子凭证”,开通有以下几种方法:
方法一:
1,打开百度App,搜索【电子医保卡】,结果页首条即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电子医保卡服务;
2,点击卡片进入,页面会提示需要设置电子医保卡密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设置新的登录密码就可以开通了;
3,如果没有百度账号,请先进行账号注册操作,登录百度账号后,将进行实名认证/实名授权和人脸核验,完成后即可按页面提示进行电子医保卡领取。
方法二:
打开百度App,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结果页下滑,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智能小程序】进入主页,向下滑动,在热门服务栏找到【电子医保卡】,按操作提示完成账户密码设置,同样也可以领取。
1、直接在药店激活:领取到新的医保卡后可以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前往附近的医保定点医院或者药店激活并启用新卡。
2、在银行激活:有些地区的医保卡是需要去银行激活才可以使用的,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去指定银行进行激活即可。 因为各地区的医保政策不完全相同,如果不知道具体的激活方式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这样最准确。
医保卡的三种激活方法如下:
一、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二、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三、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医保卡办理办法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拓展资料:
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只有新版的银行社保卡才有银行卡功能,旧版的没有此功能。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如果没有去银行激活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如果本人没去激活过就说明银行卡功能没有开通。银行社会保障卡包括2个账户:一个是社保账户,另一个是银行账户;需要分别激活之后才可以
医保卡怎么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