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

2025-02-24 10:52: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和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都叫你带着新单位的调档函去拿档案了,你去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提走档案就可同新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了。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你和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你就离职了,属于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仍然要与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由对方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你再到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否则,你就可能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回答3:

1、你从电建公司离职,电建公司已经把你的情况反馈给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关系此时为解除劳务合同状态。(劳务代理是收费的,你离职了,不可能再交代理费,自然就办理离职手续了,只是没有给你出具离职证明而已)。

回答4:

1.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
2.你与人力资源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办理完辞职手续劳动关系就终止了。
3.你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5:

如果你与电建公司的辞职手续是正常完成的,你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同时解除,你可以与新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