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B、D作为监事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2、如果C不是甲公司的股东,则C无优先购买权,股权应转让给F;如果C是甲公司的股东,则其有优先购买权,但应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因C的收购价格低于F,股权应转让给F。当然,如果股东E愿意以低的价格转让给C的,则决定权在股东E。3、合并后的债务由乙公司承担,向乙公司主张债权。G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