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三年内,参加完规定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各省安监局会安排这种培训,要留意各省安监局网站,这种培训是必须的,要保持注册有效性必须接受这种继续教育培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03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找到了一些但不是关于审证的而是注册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五)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原来2年,现在改成3年了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