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既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缓刑仅仅属于一种刑罚制度,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在附加刑之列。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