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帐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用来作为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它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业务往来关系时,从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
记帐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用来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会计科目及其金额(会计分录)而填制的作为记帐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记帐凭证按其用途分,可分为专用凭证和通用凭证两种。专用凭证是专门用于某一类经济业务的,一般经济业务包括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款业务、付款业务和除上述业务以外的转帐业务三种类型。通用凭证可以是不分收款、付款、转帐业务,而是全部业务通用的一种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按其是否经过汇总,可分为汇总记帐凭证和非汇总记帐凭证。汇总记帐凭证就是根据一定期间的若干张记帐凭证按一定的方式汇总编制据以登记总分类帐的凭证。分类汇总记帐凭证就是按照经济业务性质的不同,定期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分别汇总编制的凭证。这种凭证的特点是区分业务性质分别汇总编制,并反映帐户的对应关系。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
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对于原始凭证又可分为外来凭证和自制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