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急!

2025-03-04 05:58: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分担责任要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责任认定书,那你们之间答成协议也可以。如果是私了,那可以比以下的要求适当多一点,反正前提也是双方协商,只要双方都同意,不超出合理范围太多,应该都是可以的。
现阶段的费用主要是: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我所说的适当多要一点,名目可以放在精神损失费里,所以说,精神损失费是可以要的。)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时间主要是治疗期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立能力时止。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有新发生的医疗费用这个是可以追加的,就算是没有包括在原来的协议里也行。

回答2:

发生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你说的未报案,在划分事故责任上可能有难度,对方不一定会承担全部责任的。你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你们也可以要求其承担后期治疗费用

回答3:

未报案如何确定发生过交通事故及事故责任?
你妈妈的是误工费,你爸爸的是护理费,要提供他们工资收入的证据。
是否否成伤残可作伤残鉴定。

回答4:

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给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