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以前好朋友把以前的2.5w借款还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借了2.5w,你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有能力的话抓紧还掉2.5万元借款,拿回借条或要求对方写收条。这样就不会打扰你家里人。没能力归还的话,请对方向法院起诉,你按法院判决承担担保责任,这样也不会打扰你家里人。
当然你承担担保责任,归还借款后,可向你以前好朋友主张还你钱。
其实他没有还过钱,只是和对方商定后换了另一张借条,规避法律上的“时效”。
你要是不介意这钱的话,就在还他钱的同时和对方约定就此了结。
一般社会面的这样的人物倒是顶讲信用的,他目的是借出钱来赚利息的。你不再惹他,他也不会找你的其它麻烦的。
吃一亏长一智。
本人从来拒绝任何亲人朋友的借钱或者担保等要求。如果有多余的钱,他人的确有困难时可以“赠送”,不要再去想他什么时候会还给你的。
倒是有20年不见的一位同学,突然抱一笔钱找到我的二老说是当年用过我的钱,不好意思当面还给我,就请二老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