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战略联盟亦称“跨国战略联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中的两个或更多的企业,为实现某一战略目标而建立的合作性的利益共同体。旨在增强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常见的形式包括非股权的松散结盟形式、股权所有制形式和双方出资共同拥有合营企业等。
形式
国际战略联盟与合营企业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偏重“战略”’,即它并不以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的,也不是一种为摆脱企业困境的权宜之计,而是与企业长期计划相一致的战略活动。
技术开发联盟
这种联盟的具体形式有多种,如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形成的技术商业化协议。即由大企业提供资金与市场营销力量等,而由小企业提供新产品研制计划,合作进行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又如合作研究小组,即各方将研究与开发的力量集中起来,在形成规模经济的同时也加速了研究开发的进程。与此类似的还有联合制造工程协议,即由一方设计产品,另一方设计工艺。
合作生产联盟
合作生产联盟即由各方集资购买设备以共同从事某项目生产。这种联盟可以使加盟各方分享到生产能力利用率高的益处,因为各参与方既可以优化各自的生产量,又可以根据供需的不同对比状况及时迅速地调整生产量。
市场营销与服务联盟
合作各方共同拟定适合于合作者所在国或某地特定国家市场的市场营销计划,从而使加盟各方能在取得当地政府协助的有利条件下,比其他潜在竞争对手更积极、更迅速地占领市场;加盟各方也可经由这种联盟形成新市场,使竞争不至于因各方力量相差悬殊而趋于窒息。
扩展资料
按组成分类
根据战略联盟的组成方式则可分为如下两种:
股权性联盟
这种联盟在形式上更像是合资经营,即由加盟各方通过相互购买并持有彼此的少量股份,或单方持股,来达到建立起一种长期的相互合作关系。这种投资的目的主要在于维系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然而,这种联盟可能会因为投资各方希望加快投资回报而滋生追求短期报酬率、多分利润和减少投资等短期行为。
非股权性联盟
如技术转让协议和生产许可证协议这类联盟,它们仅涉及加盟各方产品制造、工艺技术、操作技能与诀窍,以及支付等诸方面的交换与转让,而无需为了股权去追求短期财务业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战略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