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长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1998年7月长春市政府批准了成立了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为14.5亿元,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和管理。为适应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需要,2009年经市政府批准长春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并注册成立了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置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室、计划部、企业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务部、材料供应部、安全保卫部、总工办、工程前期规划部、设备部、综合维修部等14个部室;下设轻轨运营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广告公司、供热公司等5个分、子公司。
为了实施长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1998年7月长春市政府批准了成立了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为14.5亿元
这个要去政府网看文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