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放过”是对事故发生后如何有效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机制。过去一直都实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第19条规定: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增加了“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所以,所谓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发生后: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你好
1、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四不放过”原则的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作业的重要流程。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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