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计算是不完全正确的。
误工费,由医院出具证明,证明休息天数,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你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原则不允许出租车,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你好,结合山东的标准,供你参考: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仅限于住院期间,一天参照50元/天计算)
4、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30元×住院天数(仅限于住院期间)
6、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114元(平均工资:38114/12=3176.17元 丧葬费×6个月=19057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城镇居民: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20年=455840元、伤残赔偿金参照此)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42元(农村居民: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20年=166840元、伤残赔偿金参照此)
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561元(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01元(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为什么没有医疗费呢?误工费你是固定收入3500元吧,这个可以算,护理费的话应该没有,住院期间有,出院以后没有,营养费没有标准,只是锁骨骨折,应该不会算营养费,一般的营养费都是有大出血之内的才算的,交通费用,因为很少,所以没事,不过一般都是按照公交车费计算,的士的不算。或者每次十元计算。
根据你的伤情可能构成十级残疾,因此,应当先让警察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到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及休息期、营养期、护理器进行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后,才好要求对方赔偿。如有疑问,请拨打手机:一三七六一六一八二八八。
你的上述计算方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