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注意区分:计时和计件。楼上各位所讲的大多是计时的(一般理解为标准工时),在此补充一点月基本工资应该是指单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即员工本人的基本工资);按计件的形式核算工资的,其加班加点工资又要考虑有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一般情况下综合工时制在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的时间内是没有加班加点工资的,超出核准的则按劳动法第44条关于1.5、2、3倍的标准计算(含本薪);而不定时工作制,则不存在加班加点工资问题。(据本人了解,上海市有特例)以上本人拙见,敬请批评指正。
要看公司制度怎样规定,如果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那么请事假扣款的基数也要按基本+绩效,等于加、减的计算基数要一致的,或者都按基本工资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于月工资除以21.75天乘以300%乘以加班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