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计划生育服务站做结扎手术。他们没有给我处理好刀口,使做二次手术。他们需要赔偿我吗?该怎么赔?

2025-03-04 03: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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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给你治疗和补偿,具体规定如下: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鉴定,确系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后遗症的,施术单位应予治疗。治疗期间,干部、职工工资照发;城镇无业居民、农民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一般社会困难户给予照顾,符合社会救济标准的给予社会救济。

  《国务院关于计划生育后遗症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管理分工:国家干部、国营和集体单位职工并发症患者的医疗费,安葬费、抚恤费以及子女照顾,应由 所在单位参照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城镇无业居民并发症患者的医疗费,由街道计划生育事业费解决,不足部分由上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解决,残废补助金、死亡安葬费、抚恤费,会商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给予解决。
  城镇个体户并发症患者的医疗费、残废补助金、死亡安葬费、扶恤金,会商所在地区民政,个体协会等部门给予解决。
  农业人口并发症患者的生产、生活困难,仍采用乡(镇)解决为主,社会救济为辅的办法,由所在乡(镇)及行政村分等级给予解决。
  第十三条 解决并发症患者的生产、生活困难均应以扶助发展生产为主。对 其生活困难需照顾补助者,要至基本康复能劳动自给为止,其标准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 。
  第十四条 处理问题要以《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划定的等级作为依据。

回答2:

计划生育的人就要我去做结扎手术,不做就不给宝宝上户口,他们这么做是国家......非法。条例中规定夫妻长效避孕有选择权和知情权。土政策规定二孩结扎,...

回答3:

首先你要确定是你自己的原因还是服务站没给你处理好伤口,如果是服务站的问题那么就属于医疗事故了,是他们的原因导致你做二次手术,这个时候你可以要求他们给你赔偿,如医药费、精神补偿、营养费、误工费。但是要想通过法律途径的话,你必须要有证据,首先你要保留病例、诊断证书、用药情况,有些时候服务站会推脱自己的责任,你需要去相关医疗机构去认定这是医疗事故、开取相关证明……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祝你早日康复

回答4:

你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