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的未决犯,原则上不能会见或通信。律师可以带信,办案人员也可以带信,但亲属未经同意,直接自己写信,里面的人是肯定收不到的。
一、你说的看守所里的人,已经宣判了吗?如果没有,那根本就不能通信呀!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直到服刑之前,家属不能够看到嫌疑人,只能送一些衣服、钱进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了解对方当时状况。
在刑事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监狱法和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监护人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可以与其会见、通信。
1、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2、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二、根据监狱法和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监护人只有在犯罪嫌疑人羁押或者服刑期间,可以与其会见、通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其近亲属通信的,交办案机关处理;办案机关书面委托看守所检查的,看守所可以进行检查,发现可能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应当扣留,并转送办案机关。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阶段有:
1、侦查阶段: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律师可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被拘留或逮捕)之日起,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提供法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律师可申请与犯罪嫌疑人会见,
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意见。
3、审判阶段:律师可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建议:如果与案情无关,正常的生活上的处理,律师可以带,办案人员也可以带,不需要直接写信的。这种情况很正常,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给你带的。
没有严格要求,关键看你写的内容违法不,信件进看守所会有人查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