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培训押金违法吗

2025-03-04 13: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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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培训收押金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单位主张退还押金,但你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担培训费用。

回答2:

  这个得看培训班了,协商解决。有些培训班为了声誉会全额退款 。但是要早点去协商,要是学校把老师课程都安排了,就不好说了,但是大多数不会退全额,退一部分就不错了。
  培训收押金是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单位主张退还押金,但你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担培训费用。

回答3:

  培训收押金是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单位主张退还押金,但你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担培训费用。

回答4:

违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答5: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