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这边的通知,8月1日前出口但未逾期的核销单,尚未核销的可以在8月1日后按新政策办理退税。核销的期限是出口后210天。所以按照时间来说,4月份的可以照此办理。另外外汇核销系统里也可以查询到逾期未核销的信息,可以查一下,如果没有体现有逾期未核销的单据,就更放心了。
当然外管还是通知说,尽量把8月1日前的出口和收汇都核销掉。相信不核销的数据,还是要进入监测系统统计的,其实也省不了什么事...
政策变化的时候,多去当地外管的网站看看通告,有培训的话去听听,拿不准多去问问。因各地原来的情况就不同,所以还是以当地通知为准比较好
此报关单是05年的,所以海关重新拉...请教各位大虾,如何查询该报关单的“预录入号”? 当时付汇是“预付款”所以,付汇单证上也没有任何可用号码。 ...需要
额 好难啊。。。。。。。。 BU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