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一件作品在创作完成后,著作权就是作者所有。
中国目前处于特色社会主义阶段,而且中国确实有中国的特殊性。
因此,“卖插画”,可以卖两种权利,一是只卖使用权,二是著作权和使用权一起卖(实际上也就是著作权卖断了,使用权当然随着著作权转移)。第二种情况,作品正式使用时买断作品这可以有署名任何人创作的权利;不论该作品以后有多大成就和多大效益,和原作者都没有任何“关系”了。这也是“职业道德”,愿赌服输不得后悔!因为人家也可能炒作不起来,白花钱!
中国的其他文化艺术作品,和以上情况一样,著作权可以私下买卖。当然买断者往往要求签署文件,以免原作者不讲诚信时,作为打官司索赔的证据。
版权不是作者的。按照中国法律,版权归出版社所有。一般出版合同是十年,十年中,这个作品的版权归签订出版合同的出版社所有;作者只有根据出版合同拿版税的权利。依法合同期间,如果再版,出版社要事先征求作者意见。
为其他组织付出劳务也是这样,可以卖使用权,也可以由对方买断。
如果你是受雇于某公司,专门做这项工作,就相当于工程师在某家公司工作,其本职工作就是按公司要求搞研究或设计、发明,那么这个属于职务工作,就需要事先约定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属。没有事先约定的,成果权属属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