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劳动合同内附加说明试用期内辞职者,需付公司培训费,这合法吗?

试用期内辞职时是不是应该付呢
2024-12-03 04: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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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2:

试用期期间的培训费用不需要返还。

回答3:

培训支出凭证有吗?没有付什么培训费?

回答4: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