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副本法院邮寄过来,不去领会怎样

离婚起诉书副本法院邮寄过来,不去领会怎样
2025-04-29 03: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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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法院邮寄送达的起诉书,应当领取。

  2、法院通过邮寄起诉状副本,是代表法院已经受理相关案件,作用和目的是通知被告到法院应诉,并提出自己的意见。领取起诉状本身不涉及实体权利义务。被告拒不领取起诉状,影响的是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使,对法院审理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3、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不领取起诉状的,法院可以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的方式合法送达。送达后,不论被告是否应诉、出庭,均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