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贸易公司只要不经营和这个商品一样的物品或相似物品,就可以,不侵权。但是为了以后发展,要是你的公司做大了,或是也想经营类似商品就会阻碍你公司发展,再一个,刚开始不会有人注意到你,你公司发展大了,就会注意到了。
公司营业执照跟品牌是两回事。后期经营中,不要以这个名称在相同行业里面做推广就行了。公司营业执照只是有经营权限,不是品牌。
这个名字还没有核准呢?怎么会侵权呢!
另外,如果没核准,就说明你这名字被工商认为不妥,不能用肯定不涉及侵权。
如果核准成功,那中国的工商局既然已经核准了这个名字,就不涉及侵权了。
一般来说,工商注册和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不要把这两件事情弄混淆了。
注册指的是你公司的名字,不是知识产权,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商标是公司的知识产权,会涉及知识产权侵权。
应该没有影响,一个是公司名注册,一个是商标权,而且注册公司还有地域限制,这样看是没冲突的。除非你们共同经营同种同商标产品,前提是没有抢注该商品的商标权,那样属于侵权。否则,不涉及侵权。个人浅见,仅供参考。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