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次申请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领取驾驶证第一个记分周期为实习期,则实习期内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1、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的驾驶证,在实习期结束前30天以内要到车辆管理所参加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急处理等知识考试,同时还有接受不少于半个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教育。
2、在实习期内驾驶证机动车,应该统一悬挂实习标志。
3、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证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
4、在实习期内驾驶车辆上高速路的,驾驶人必须由持有相同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员陪同。
5、在实习期内驾驶证有被扣满12分记录的,注销驾驶人实习期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如果注销的驾驶资格不是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该按照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
6、对于持有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员在实习期间驾驶证被扣6分以上的,但没有达到12分的,则将其实习期延长一年时间,如果是延长一年的实习期内驾驶证再次被扣6分以上未达到12分的,则驾驶人的准驾车型资格将会被注销。
驾驶证的实习期最新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3.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这点请注意了:A2实习期只能驾驶半挂车不能驾驶全挂车)。
4.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5. A、B类驾驶证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或累加(包括其他准驾车型)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注销的不是最高准驾车型记录的,按规定同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并限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降级业务。
机动车驾驶员实习期间,除遵守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机动车驾驶员实习期间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车辆,但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以监督指导;
2)不准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
3)不准驾驶载人货车和拖带其他中山违章车辆;
4)不准试车、不许互驾其它车辆;
5)不允许过户、转籍和增考其他车型作实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