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收款的法定票据,打过了发票,无需再打收据。
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法律风险问题。
为什么打了发票还要给人打收据呢?发票就是收据,只是收据不计入经营成本。
如果非要的话,可要求客户在接受收据的同时,签一份单据:
公司(卖方):
今为便于我公司入账,收到贵公司送来收据一张(收据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以上金额我付款已收到发票,现再立收据……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