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电动车标准: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能力;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凡是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原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报废不准上路。超过新国标的合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围管理。电动车时速50km以下属于轻便摩托车;时速超过50km属于一般摩托车。